▶ 新聞日期:2022/09/27
▶ 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
▶ 記者 葉冠妤
據勞動部統計,2010年到2021年間,總共有46件與高空工作者有關的重大職災,墜落占比高達76%。記者葉冠妤/翻攝
高空工作車廣泛使用於各行各業,但若稍有不慎,恐造成意外事故,據勞動部統計,民國2010年至2021年間,共發生46件與高空工作車有關的致死重大職災,等於平均1年約4人因高空工作車作業罹災,其中,墜落占比高達7成6。勞安所指出,職災主因為未接受教育訓練。
勞安所職業安全研究組組長曹常成指出,高空工作者使用範圍廣,像是挑高禮堂或運動場施工、倉儲、大賣場、天橋等工程都可能會用到高空工作車,根據統計,2010年到2021年間,總共有46件與高空工作者有關的重大職災,災害類型分别為墜落35件、被夾被捲5件、感電3件、物體飛落1件、被撞1件及交通事故1件。
他指出,墜落占比高達76%,造成墜落事故主要原因為操作人員在進行作業時,站立(攀爬)於護欄上,或跨越護欄至其他位置而發生職業災害。
曹常成說,勞安所進一步分析高空工作車重大職災報告,發現高空工作車職災發生主要原因為未接受必要之教育訓練,總計32件、未確實使用安全防護具、31件,未訂定或落實作業計畫、28件,另有4件為未確實實施維修保養,造成構造嚴重劣化而導致重大職災。
為此,從今年7月7日起,勞動部規定高空工作車操作人員應接受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16小時,勞安所副研究員劉國清指出,勞安所提出以「作業安全」、「人員資格」、「車體安全」三個面向建構高空工作車安全管理機制,另針對高空工作車的作業安全及車體安全管理編撰「高空工作車使用安全管理指引」,內容包含「作業計畫制定」及「自動檢查技術」,供事業單位作業人員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