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已然來臨,台灣位於亞熱帶及熱帶海洋型氣候,夏季炎熱潮濕,又因全球氣候變遷影響,氣溫近年節節攀升,尤以每年戶外溫度較高季節如 6月至 9月,為發生熱疾病就醫之高峰期,尤其對於在戶外從事例行性作業,如營造作業、道路養護作業、電線桿維護作業等戶外工作者,具有顯著高氣溫危害風險。
且根據歐盟氣候監測機構「哥白尼氣候變化服務(Copernicus Climate Change Service, C3S)」資料,今年4月為史上最熱的4月,較氣候值(1990至2020年)高出攝氏0.67度,比工業革命時期(1850至1900年)高出1.58度。
導致戶外工作熱危害成熱門議題,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今年將實施5,000場次的戶外工作環境勞檢,並於113年8月1日修正發布「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增訂第303條之1條文,戶外場所需有移動冷氣、噴霧式灑水設備及電風扇,若缺少其中一項降溫設備,將依法開處3萬至30萬罰鍰。
戶外高氣溫危害對企業可能造成的危害及職災有哪些,企業又該如何因應,一起了解該注意的事項吧!
一、高氣溫作業是什麼?
高氣溫作業指的是在高於正常範圍的氣溫條件下進行的工作活動。這類作業通常涉及在炎熱的環境中工作,如戶外建設、鋪路、廠房內部等地方,尤其在夏季或熱帶地區更為常見。高氣溫作業對工作人員的健康提出了挑戰,因為長時間在這種環境下工作可能會導致熱危害,如熱衰竭、熱中暑等,因此需要特別注意防範和管理措施。
二、高氣溫作業與高溫作業的差異?
(一)、高氣溫作業:通常指在高溫環境下進行的工作,這可能是由於自然環境或者特定工作場所的特性所致。這類工作可能需要特別的安全措施來防止員工受熱所傷害,例如在夏季高溫天氣下進行的戶外工作或是在需要高溫環境下進行的工業製造過程。
(二)、高溫作業:則更具體地指在高溫下進行的工作,這可能是在一個已知的高溫環境中進行的工作,例如在冶金廠、玻璃廠或是熔接作業等工作環境中。
兩者的差異在於「高氣溫作業」可以是一般指涉在夏季或高溫天氣下的工作,而「高溫作業」則更侷限於工作環境本身就處於高溫下的情況。
三、高氣溫作業會發生什麼症狀?
當在高氣溫環境下作業時,可能會出現以下症狀:
(一)、中暑:由於身體無法有效調節體溫,可能會出現頭痛、頭暈、噁心、嘔吐、肌肉痙攣等症狀,嚴重時甚至可能導致意識喪失。
(二)、脫水:高溫會加速汗液蒸發,若補充水分不足,會導致口渴、乾燥、尿量減少、乏力等脫水症狀。
(三)、熱衰竭:長時間在高溫環境中工作可能導致熱衰竭,症狀包括極度疲勞、出汗過多、心跳加快、呼吸急促等。
(四)、皮膚問題:如曬傷、皮膚發紅、起水泡等,尤其是在長時間暴露在陽光下或高溫下未作適當保護時。
(五)、熱痙攣:因為過度流汗而導致體內電解質失衡,可能會出現肌肉痙攣、疼痛和抽筋。
(六)、心血管壓力增加:高溫會使心臟需要更努力地工作來幫助散熱,對於有心臟病等慢性病患者,可能會加重病情。
在進行高氣溫作業時,重要的是要定期休息、保持充足的水分攝取、穿著透氣的衣物,並盡可能在陰涼的地方工作,以降低上述症狀的風險。
四、哪些行業的人需要特別注意高氣溫作業?
從事在戶外長時間工作的人在夏季時始終面臨中暑的危險。
在高氣溫作業環境中,有一些行業的工作人員需要特別注意,以避免中暑或其他熱相關的健康問題。這些行業包括:
(一)、建築工地:建築工人在戶外工作,經常在高溫下進行體力勞動,例如鋪設地基、砌牆或安裝結構。
(二)、農業:農民在戶外從事種植、收割等工作,長時間暴露在高溫下。
(三)、交通運輸:貨車司機、物流人員和其他交通運輸工作者可能在高溫下工作,尤其是未經冷卻的車輛內部。
(四)、戶外體育活動:體育教練、運動員和其他從事戶外運動的人群,尤其是在炎熱的夏季。
(五)、公用事業:例如水管工、電工和修理工,這些人員有時需要在戶外或不具備空調設施的環境下工作。
(六)、景觀美化和園藝:從事草坪修剪、園藝設計和其他景觀美化工作的員工。
(七)、石油和天然氣行業:在油田或天然氣開採場地工作的人員經常面臨高溫環境。
(八)、製造業:某些製造業的工作場所,如鋼鐵廠或玻璃廠,可能會因設備或工藝需求產生高溫環境。
這些行業的工作人員需要適當的防護措施,如穿著輕便透氣的衣物、保持充分的水分攝取、定期休息和在工作場所提供必要的冷卻設備等,以保障安全和健康。
另外,根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9條規定:「在高溫環境下工作的勞工,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 6 小時。」此規定旨在保護勞工免於長時間在高溫環境下工作而可能帶來的生命危險。(可參考:高氣溫戶外作業熱危害預防行動資訊網)
勞動部於113年8月1日修正發布「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增訂第303條之1條文,為強化高氣溫戶外作業的新預防措施!雇主應根據法規要求,在熱危害風險較高的戶外作業場所,如達到特定熱指數等級,需提供遮陽、降溫和休息設施,以確保勞工的安全與健康。
五、如何預防高氣溫環境作業?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條之6規定,雇主使勞工從事戶外作業,為防範高氣溫環境引起之熱疾病,應視天候狀況採取以下的危害預防措施:
(一)、降低作業場所之溫度。
(二)、提供陰涼之休息場所。
(三)、提供適當之飲料或食鹽水。
(四)、調整作業時間。
(五)、增加作業場所巡視之頻率。
(六)、實施健康管理及適當安排工作。
(七)、採取勞工熱適應相關措施。
(八)、留意勞工作業前及作業中之健康狀況。
(九)、實施勞工熱疾病預防相關教育宣導。
(十)、建立緊急醫療、通報及應變處理機制。
此外,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針對「高氣溫作業危害預防」做一系列的宣導,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也有出版「勞工熱危害預防手冊」供民眾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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