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版 RBA VAP 尚未公告正式啟用時間!
原訂於2022年10月1日正式啟用的RBA VAP V7.1,因9月底時又進行了一次改版!
現階段最新版本 VAP 為 V7.1.1,且RBA官網將新版本 VAP 啟用時間移除,在等待新版全面啟用的這段期間,領導力企管顧問群也已將官方所釋出的正式版本 VAP 進行了新舊版本的比對,找出了一些未來大家在進行改版準備過程時可以特別留意的地方:
*上方連結為官網頁面,可供夥伴下載相關文件。
改版重點說明 1:缺失佐證資料提出要即時
需在發現問題後的 24 小時內或當次稽核結束會議的中午前提出佐證資料,經查證符合VAP規定者可移除開立缺失。
改版重點說明 2:GHG 溫室氣體減排目標從五年目標改善期改為年度改善期
原始版本要求展開為期五年的減排期程,但在新版本中只要求設定開始時間與結束時間,並說明初始年度排放量和新一年度的減排目標(目標值不可為 0)。
改版重點說明 3:衝突礦產盡責調查紀錄保存期限從五年改為兩年
改版重點說明 4:廠內勞務型承攬商需進行工資工時合法性監督
建議在不涉及侵犯勞務型服務廠商員工個人隱私的情況下,可透過訪談方式確認廠內勞務型服務商(保全、清潔、團膳)在工資工時的合法性,如:是否被要求在本公司的工作結束之後繼續到其他指定場所繼續加班?加班費是否清楚如何計算?是否有按時正確發放?
顧問總結建議:
在官方未正式宣布新版本啟用時間點之前,建議業界夥伴們可在這段緩衝時間,從法規更新鑑別、緊急應變議題(包含災後恢復計畫)和危害鑑別/風險評估等工作項目開始進行準備,並搭配新版本內容進行全面檢視,確認各項管制條件是否符合 VAP 要求,另 AM~DM 中有列出應定期監督之事項,也會是在前一次改版準備過程中需要花費較多心力進行內部討論和紀錄產出的部分。
當然,配合年度的內部稽核和管理審查活動確認各項管制措施的落實度,並搭配年度供應商稽核過程檢視合作夥伴的社會責任配合狀況都是不可遺漏掉的 RBA 推行重點,在因應改版的過程中,唯有不斷透過 PDCA 精神,強化自身與合作夥伴對於社會責任議題的管制和實施能力,才能夠更游刃有餘的面對每一次 VAP 稽核和客戶的查核活動。
本次 VAP 改版,除了上述四大重點,與前一版本內容並沒有顯著差異,建議可參考相關專文進行改版準備工作,也歡迎於領導力企業官網留言和來電洽詢相關準備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