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將比較這兩項標準的差異,以及這些變更對企業達成碳中和目標的影響。
ISO 14068-1之執行流程如圖1,其與PAS 2060差異主要在於PAS 2060要求進行計畫承諾確證;ISO14068-1則要求在管理計畫執行前後,必須由第三方單位依據特定標準進行確證與查證。
除此之外,ISO14068-1更加強調於對溫室氣體的處理方式,企業應透過各種減量與移除措施,盡可能將溫室氣體降至最低後,才可藉由碳抵換方式抵銷剩餘之排放量。
圖1為ISO 14068-1: 2023的執行流程
對兩項標準在整體執行流程上的差異有大致概念後,接下來可開始檢視ISO 14068-1標準更細部的要求。ISO 14068-1的原則主要為採用巴黎協定的2050年淨零目標,將邁向碳中和視為必經之路,鼓勵政府單位及企業參與。
為避免企業的漂綠行為,ISO 14068-1要求企業公布碳中和路徑、維持碳中和的計畫等揭露要求,以下彙整兩項標準要求內容之差異:
(2) 碳抵換之移除類型定義為:可自大氣中移除或固定溫室氣體者;減量類型為:減少直接排放源排放至大氣者。
由表1可知,兩項標準間存在多項差異,ISO 14068-1多了更嚴格或新增的要求,彙整為幾大關鍵重點:
1.科學減碳路徑應用:與PAS2060的差異為不再將碳中和作為在某段特定時期成果,而是需明確化碳中和路徑(路徑規劃示意圖可參見圖2)。ISO 14068-1強調企業必須依照國際上的科學減碳路徑來進行規劃碳中和的路徑,如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IPCC)、國際能源署(The 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 IEA)以及科學基礎減碳目標倡議(Science Based Targets initiative, SBTi)。企業必須在碳中和管理計畫中規劃明確碳中和路徑、減量目標與執行期程。
圖2 ISO 14068-1: 2023碳中和路徑示意圖
圖3 ISO標準關係圖
3.碳中和揭露與財務規劃:ISO 14068-1在揭露要求上,除碳中和管理外,進一步要求應呈現未來如何維持碳中和的作為,同時需附上後續執行上的財務規劃與人力資源安排等。
4.剩餘排放與碳抵換的差異:對於剩餘溫室氣體排放之處理方式,ISO 14068-1要求企業確保所有可行的減量措施皆已執行後,才可使用碳抵換機制,並且強調使用「移除類型之碳權」而非減量類型之碳權,例如森林碳匯、土壤碳匯、碳補存及利用技術(CCUS)等移除方法。此外,標準內規定只能使用結算期結束時間距離企業碳中和期間不超過五年的碳權。
在PAS 2060變更為ISO 14068-1的過渡期,企業必須重新審視目前自身在碳中和的執行策略,特別是在達成路徑的選擇是否為標準所認可的方法、碳抵換的方式及碳權的選用等,同時,也需考量後續維持碳中和的作為與資源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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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WSP in A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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