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日期:2023-01-10
文章來源: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
文/崔敏(Min Choi);譯/何哲欣
韓國從2004年開始施行每周40工時制度,但根據產業的種類與規模依序適用,一直等到2011年才全面落實。此外,由於僱傭勞動部的奇妙函釋,規定「若經勞資雙方同意每周可以延長工時12小時,且週末工時不含括在內」,韓國國內實際的狀況是,勞工所處的社會,每周最長工時可達68小時。
人們在首爾光化門路口匆忙上班。圖片來源:HANKYOREH
歷經2018年《勞基法》修法後,每周最長工時被限縮到52小時。修法的過程並不輕鬆。這是因不斷出現有公車司機因為工時過長疲勞駕駛,導致傷亡慘重的交通事故,還有無數的產業勞工如IT資訊人員、計程車駕駛與郵差出現過勞死案例,最後才獲得實現的「常態化」。工會、非政府組織與死者家屬,強烈要求、爭取推動《勞基法》修法。
即使當時終於完成修法,仍保留了每周最多12小時的加班制,而彈性工時制度原本可以長達3個月,後來也延長到6個月。韓國的工時制度已經讓公司可以根據資本需求,像機器一般「彈性」運用勞工。
韓國工會2018年11月抗議彈性工時制度擴大。圖片來源:HANKYOREH
新冠肺炎疫情期間,韓國公司極盡可能地運用特殊的延長工時制度。特殊延長工時制度是指,「若有特殊情況,經僱傭勞動部核准且獲勞工同意」,勞工每周可以延長工時超過12小時。勞工議題研究所的勞運人士吳敏奎指出,僱傭勞動部核准的特殊延長工時制度個案迅速暴增,2019年核准908件,2020年核准4,204件,2021年核准6,477件[2]。
除此之外,修法初期降低工時的效果,已逐漸褪去。2019年後,隨著52小時工時上限的規定出現,不只政策適用的勞工,實際的工時減少,其他未受政策保障的勞工,工時也同樣降低[3]。不過到了今(2022)年8月,僱傭勞動部公布了「上半年度長工時工作檢查報告」,結果顯示498個受檢的公司中,有470個公司(佔94.4%)違法,違規項目高達2,252項,包括違反加班限制、少給加班費等。其中還有48個公司(佔9.6%)要求勞工每周加班12小時甚至超過12小時,而這些違法公司的勞工,平均每周延長工時達18.4小時。
去年5月上任的尹錫悅新政府,甚至在幫這種開倒車的退步制度火上加油。(2022年)12月12日,一群來自「未來勞動力市場研究協會」的專家提出建議,呼籲進一步提升工時與勞動力市場的彈性。他們堅稱,加班工時的單位應該從每周12小時,增加到每月或是每季,全年工時最高上限是440小時。若照此建議,即使只有將每週工時上限改為每月,勞工在特定某周也可能工作長達69小時,而且實際上,可能一整周有90小時都在工作。文在寅前政府也曾不斷試圖引入的工時儲蓄制度,不過因為有許多勞工現實上無法正常休完所有年假,這些勞工被迫只能在公司規定的期限內休假,所以工時儲蓄制度才多次宣布告吹,如今又死灰復燃。
在一個追尋資本的時代,公司不斷開發要更能彈性運用勞工的招數,另一方面,部分工時的人數也在不斷增加。韓國《勞基法》對於每周工時少於15小時的勞工規定了例外情形,包括每周例休、年假、資遣費、健保與國民年金。因此,出於公司雇主想要減輕經濟負擔的意願,部分工時的人數從2019年的130.2萬人,增加到2021年的151.2萬人,2022年3月達164.7萬人。部分工時的工作時數短,而且因為假日未出勤就沒收入,也沒有資遣費,所以他們的薪資與工時還不成正比。因此,他們不得不一次兼差兩到三份工作,才能維持生計,結果發現自己處在「部分工時過勞」的矛盾處境。我遇過一名地方政府管弦樂團的小號手,他每周工作6天,包括每周在管弦樂團工作6小時,每周3天24小時在咖啡館打工,還有每周上三堂家教課。
總而言之,雇主想要增加彈性工時與部分工時的心態都是一樣的,就是想把勞工當機器使用。在這樣的畸形社會,勞工過勞死的情況,永遠不可能消失。
(作者崔敏為職業環境醫學科醫師,任職於韓國勞工安全與健康機構;譯者何哲欣為職安連線會員)
原文載於東亞過勞監察 KW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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