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的金融危機為市場帶來一個重要啟示:若公司治理及風險管理不當可能會對其資產造成衝擊。
氣候變遷帶來的財務揭露挑戰
2008年的金融危機為市場帶來一個重要啟示:若公司治理及風險管理不當可能會對其資產造成衝擊。因此,隨著理解公司治理及風險管理的重要性日益提升,企業組織開始提高對於策略、治理結構及風險管理透明度的要求。近年來,氣候變遷影響逐年加劇,衡量氣候風險成為現代企業永續經營的關鍵課題,且金融市場的參與者(包含債權人和投資人)對氣候相關風險資訊的需求逐漸增加。
然而,氣候變遷的規模及長期效應為經濟決策帶來重大挑戰,企業組織在揭露氣候相關財務風險時,由於缺乏標準化架構而難以界定揭露範疇及形式,進而使投資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在試圖將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納入決策時,面臨了揭露不一致、缺乏使用範本及資訊背景、以及不具可比較性的報導等重大障礙。
TCFD的成立
為了因應上述情形,國際經濟合作論壇G20要求旗下的金融穩定委員會 (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 FSB)於2015年成立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工作小組(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 TCFD),其任務是擬定一份自願性且一致的氣候相關財務資訊揭露建議,以協助企業釐清氣候變遷相關因子(含風險與機會)可能對企業造成的正負面衝擊。該工作小組於2017年正式發布一套可內含於財務申報且可供所有機構採用的氣候相關財務資訊揭露架構,此架構旨在收集有助於決策且具有前瞻性的財務影響資訊,且著重低碳轉型所涉及的風險與機會。
定義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
為了將氣候相關財務揭露的架構標準化以促進報導的一致性,將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進行統一歸類是一項重要課題,因此工作小組定義了氣候相關風險及機會的類別。其中氣候風險被劃分為兩大類:與低碳經濟相關的「轉型風險」及與氣候變遷衝擊相關的「實體風險」。
一、 轉型風險
- 政策和法規風險
隨著未來邁向低碳經濟的趨勢,氣候政策會朝著限制可助長氣候變遷不利影響的活動及促進調適氣候變遷兩大方向制定,例如實施碳定價政策(碳交易、碳費、碳稅等)以達成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目標。隨著政策改變的性質及時機,可能為組織帶來財務衝擊。另外,氣候相關訴訟風險也可能隨之增加,例如2021年5月,荷蘭皇家殼牌石油(Royal Dutch Shell)於氣候訴訟中被判敗訴,荷蘭法庭宣判該公司必須承擔助長氣候變遷的責任,並減少整個供應鏈的碳排放。這是全球第一次法庭裁定跨國能源企業助長氣候變遷,此判例可能會在未來掀起一陣氣候訴訟潮。
- 技術風險
低碳及高效能源等新興技術的開發及應用將對組織產生重大的影響,包括組織競爭力、生產及配銷成本等方面。在新技術取代舊體系的過程中將誕生贏家及輸家,而技術風險帶來不確定性來源於開發的進度及應用時機。
- 市場風險
氣候變遷影響市場的主要方式之一,為改變某些產品及服務的供需結構,例如隨著氣候變遷的重要性提升,消費者的偏好改變可能導致市場供需發生變化。
- 名譽風險
企業對氣候變遷的因應將影響其名聲,因此名譽風險與客戶或社群對於組織是否致力於低碳轉型的印象密切相關。
二、 實體風險
- 立即性風險
立即性實體風險以單一事件為主,例如龍捲風、暴雨、颶風、或洪水等日趨嚴重的極端天氣事件,可能直接損害資產或中斷供應鏈。
- 長期性風險
長期性實體風險代表氣候的長期變化(如溫度上升及海平面上升)帶來的風險,可能直接危害對組織場所、營運、供應鏈、運輸及員工安全。
為了應對氣候變遷所做出的減緩及調適等努力可以為組織帶來氣候相關機會,工作小組在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建議中介紹了五種機會:「資源使用效率」、「能源來源」、「產品和服務」、「市場」及「韌性」。
一、 資源使用效率
組織可以透過提升能源使用效率來有效降低營運成本,包含優化物料、水資源和廢棄物管理並提升生產及配銷流程、建築物、機器設備和交通運輸方面的效率。
二、 能源來源
工作小組發現全球對再生能源裝置的投資已超過化石燃料,隨著再生能源的成本下降、儲備力提高以及採用比例提升,轉向使用低碳能源的組織將可能節省能源成本。
三、 產品和服務
低碳產品及服務可能更受到消費者的喜好,因此進行創新及開發新型低碳產品、服務的組織將提高競爭力並贏得客戶和製造商的青睞。
四、 市場
因應低碳經濟可能產生新市場,而在新興市場或新型資產中尋找機會的組織,將在低碳經濟轉型中占領先機並實現多元化經營。
五、 韌性
具較佳氣候變遷適應能力的企業將掌握機會,而工作小組認為具有以下特性的組織有更高機會把握韌性相關機會:擁有長期固定資產、密集生產或配銷網路;價值鏈主要依賴基礎建設網路或自然資源,以及對於長期融資及投資的需求。
TCFD的核心要素
工作小組透過組織營運核心的四項元素建立報告架構幫助投資者與其他利害關係人了解企業如何評估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包含治理、策略、風險管理,以及指標和目標,如圖1所示。此四項核心中包含11個建議揭露事項,如圖2所示。
圖1 TCFD四大核心要素 資料來源:TCFD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建議繁體中文版
圖2 TCFD建議揭露事項 資料來源: TCFD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建議繁體中文版
情境分析
氣候變遷對各組織造成衝擊的時間點和影響程度各有不同,這樣的不確定性使個別組織難以辨識氣候變遷對自身業務及財務帶來的潛在影響,為了掌握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的發展進度,以及在不同條件下的潛在影響,工作小組提出了情境分析作為擬定策略計畫的公認方法。
採用情境分析後,組織能更靈活與穩健的因應各種未來可能發生的狀況。例如台塑企業在其2021 TCFD報告中,實體風險評估參考臺灣氣候變遷推估資訊與調適知識平台(Taiwan Climate Change Projection Information and Adaptation Knowledge Platform, TCCIP )及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針對 RCP 2.6、RCP 4.5、RCP 8.5等情境,推估 2020-2040 年海平面上升及降雨量變化的情況。
TCFD的普遍及重要性
截至2022年5月,全球已有超過3,400家企業與組織正式簽署為TCFD支持者。根據TCFD於2021年發布之現狀報告書(Status Report),各國政府、相關部門、金融監管機構等也開始表明支持TCFD。目前英國、歐盟、瑞士、紐西蘭、香港、印度、日本、新加坡、美國、巴西等10個地區或國家已提出不同程度的強制揭露,要求企業遵照TCFD架構揭露氣候相關財務資訊。
而在臺灣,金管會也跟上趨勢,在「公司治理3.0永續發展藍圖」中,要求上市櫃的企業組織在編制申報2022年永續報告書時需適用TCFD框架以強化氣候資訊揭露。由此可見TCFD在臺灣已逐步由自願性揭露轉為強制性揭露。因此,企業應及早準備並正視氣候變遷相關財務議題,透過導入TCFD框架,系統性的審視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並因應未來的政策、市場、法規變化,及早擬定調適策略並強化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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